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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部门约谈13家网络金融平台 监管日趋严格平台何去何从
2021-05-11

来源:GPLP犀牛财经

作者:清风

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动作频频。继2月发布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3月出台第3号文要求所有贷款产品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后,日前金融管理部门又约谈了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表明其从严监管的态度。

腾讯、度小满金融等多家网络金融平台被约谈

据悉,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从事金融业务的13家主要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约谈,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加了约谈。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高速发展,各类网络金融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相继诞生,并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吸引了不少客户。监管层表示,作为传统金融领域有益补充,网络平台企业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体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发展态势是好的。但是,这类平台也存在着无牌经营、或者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等严重违规问题。

前一段时间,金融管理部门多次约谈蚂蚁集团,提出整改要求,这对其他同类平台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然而,部分存在类似问题的网络金融平台企业仍然在观望,并没有自觉开展整改。因此,约谈网络金融平台显得非常必要。而此次联合监管约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具有综合经营特征且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暴露的问题也较为典型,必须率先严肃纠正。

针对目前网络金融平台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表示,各网络平台要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全面自查整改。开展金融业务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对于违规经营行为,金融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提出七个整改要求

针对当前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金融管理部门也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金融活动和老百姓的“钱袋子”息息相关,如果没有监管一旦出了问题,有可能导致老百姓面临较大损失。因此,金融活动必须全部纳入监管。而此前市场存在无牌照经营金融业务,属于非法经营,给客户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因此,为使金融业务合法化,经营金融业务必须持有合法牌照,依法合规经营。

二是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提高交易透明度,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当前,不少网络金融平台在支付工具页面都会放上自己售卖的金融产品的链接,变相推广这些产品,这是极其不合理。应该让支付回归支付本源,这样才能有效提高交易效率。

而当下网络金融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常发生,比如“二选一”现象。它是指A平台上面只支持A平台的支付方式,B平台仅支持B平台的支付方式。这不仅给客户造成了不便,而且客户往往无法得到真正廉价的产品,而平台却因此得到了流量和不菲的利润。所以,这种不正当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三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网络金融平台开展信贷业务,申请贷款的客户信用如何,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至关重要。对平台来说,必须通过正规的持牌征信机构合规开展征信服务,获取客户真实的征信信息,以便于进一步开展业务。

四是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目前,不少头部网络金融平台发展较快,在业务逐步规范化的同时,需要强化公司内部股权、资本、风险防控环节管理。符合条件可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公司业务快速规范发展。

五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网络互助业务风险。

根据《商业银行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制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这也适用于网络金融平台,有助于平台严控经营风险,推动平台规范化管理。

事实上,互联网存贷款、互联网保险及网络互助业务对平台来说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必须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合法合规开展。

六是规范企业发行交易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为。禁止证券基金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交叉任职,保障机构经营独立性。网络金融平台业务高度规范化后,可以考虑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规发行。如果赴境外上市,也要按流程合法合规一步一步走。

此外,网络金融平台必须禁止证券基金机构高管交叉任职,这样既避免了交叉任职带来的混乱和不确定性,又有效保证了平台正规经营,从而提高经营效率。

七是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强监督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金融业务合作等。目前,网络金融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互联网用户在注册登录这类APP的时候,通常会授权APP读取用户的信息,于是平台迅速获取用户个人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个平台存在技术漏洞,或者非法获取隐私,那么用户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监管层要求平台加强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流程,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监管日趋严格 平台何去何从?

应该说,七项整改要求覆盖了网络金融平台的各个方面,对平台明确了整改要求,为平台进一步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当下,网络金融领域经过前期的快速发展风险累积爆发,乱象频现,无序扩张和违规经营更是普遍存在,导致消费者的不满,市场活跃度下滑。如果不及时纠正,平台将会面临极大风险,这对行业发展非常不利。因此,此次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网络金融平台全面整改是非常及时且必要的。结合之前出台的监管政策,不难看出金融监管部门对问题多多的网络金融平台从严监管的意图明显。

金融管理部门还要求,网络平台企业要充分认识自查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要树立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要求的合规意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意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服务意识,认真查找问题,稳妥有序抓好整改。自查整改期间,要保持企业正常经营和业务连续性。金融管理部门将与网络平台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表示,将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方面,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管和公平监管,一视同仁对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零容忍”,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

参加约谈的企业称,将高度重视自查和整改工作,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对标金融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在全力保证金融业务合规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将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某平台负责人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对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加强监管是正确的、及时的、必要的。虽然个别企业短期会经历“阵痛”,但长远来看,有利于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事实上,除了按七项措施整改外,平台还要从自身出发,进一步完善产品设计,提高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规范化经营,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经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来源: 百度 新浪财经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9463052777521286&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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