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构建完成立体式、多层次的能源规划体系,但实施过程中能源规划的统筹协调和衔接配合有待提高,中央宏观调控更需要强化,能源开发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曹培玺表示。
曹培玺委员说,能源规划对优化能源布局、推动项目有序建设以及实施可持续发展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也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研究的“窗口期”。为此,他建议加强国家重点能源资源的统一规划和调控,一是加强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能源统一规划在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导向作用。强化能源规划实施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水电基地、核电基地和新能源基地等集约化开发,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把握建设时序,强化外送通道建设,建立跨网消纳机制,在更大范围内统一优化配置。加强“一带一路”电力合作,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互联互通,积极开拓国外电力市场。顺应能源转型变革,强化前瞻性战略研究,提高对水电、核电、新能源等清洁能源和化石能源发展的宏观统筹能力,提升中长期战略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强审批权下放后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建议在此前风险预警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和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调控机制、监管办法和配套措施。三是发挥实力雄厚能源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降低能源开发成本。利用这些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在水电、核电、新能源等规模化、集约式开发的能源基地建设中,发挥骨干企业在能源技术和规模经济等方面的优势,降低能源开发成本和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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