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服务人员行为,保障房地产经纪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南通市住建部门出台了《南通市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从1日起试行。 市住建局根据信用分值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合格)、C级(失信警告)、D级(失信)四个等级。主管部门对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相应奖励。经评定为C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主管部门应给予警示,列入重点监管机构。评定为D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列入失信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同时约谈房地产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限期整改,视情况冻结该机构网签资格。 不良信用记录累计超过2次或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经纪服务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网上通报和公示,并取消持证经纪服务人员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资格。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聘用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经纪服务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限制从业2年。(记者蒋娇娇) 来源: 中国江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