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的公告,提出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合理制定清洁能源利用率目标,稳步提升清洁能源电量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促进清洁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清洁能源规模不断扩大,消纳成果还不稳固,局部地区、局部时段消纳问题依然存在。《意见》提出,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类电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定期会商,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约束机制,以及规划目标和年度建设规模统筹机制,推进电源和电网、常规电源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确保衔接一致。 与此同时,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推进各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在市场规则、品种、时序等方面融合,加快推进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放开,不断健全省间市场交易机制,创新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交易品种,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推动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电力市场建设,具备条件地区要加快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研究构建全国统一电力交易组织体系。 《意见》还提出要持续完善电网主网架,补强电网建设短板,推进柔性直流、智能电网建设,充分发挥电网消纳平台作用。推动大容量、高安全和可靠性储能发展应用。 就地消纳也是重点。根据《意见》,清洁能源富集地区,鼓励推广电采暖、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电制氢等应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电力消费需求,扩大本地消纳空间。鼓励建设清洁能源分布式项目,建设综合消纳示范区,完善清洁能源就近交易机制,多途径促进清洁能源就地消纳。 来源: 经济参考网 |